項目名稱 | 宜春鉭鈮礦有限公司1#尾礦庫尾礦綜合利用工程(尾礦回采) 安全驗收評價 | ||
項目簡介 | 根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和《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企業委托我公司對其1#尾礦庫尾礦綜合利用工程(尾礦回采)進行安全設施驗收評價。 為了確保安全驗收評價的科學性、公正性和嚴肅性,根據相關要求,我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組織安全評價組人員對1#尾礦庫尾礦綜合利用工程進行了現場勘察,收集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建設項目資料,分析了該建設工程項目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對劃分的評價單元及單元內的因素逐項進行分析、評判,提出了相應的預防對策措施。在此基礎上,編制該評價報告,并經公司技術負責人及報告審核人審定,以作為1#尾礦庫尾礦綜合利用工程的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的技術依據。 | ||
姓名 | 資質證書號 | 從業登記編號 | |
項目負責人 | 胡威 | 1600000000200297 | 029049 |
項目組成員 | 胡威 | 1600000000200297 | 029049 |
涂志剛 | 1600000000300915 | 028971 | |
王文洪 | 1100000000300654 | 019543 | |
報告編制人 | 胡威 | 1600000000200297 | 029049 |
報告審核人 | 喻荷蘭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鄒文斌 | 1200000000300452 | 024656 |
技術負責人 | 彭呈喜 | 0800000000101601 | 002717 |
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 | 時間 | 主要任務 | |
胡威 | 2019年2月26日 | 現場勘察/現場復查;收集資料、報告編制、過程控制 | |
評價結論 | 宜春鉭鈮礦有限公司1#尾礦庫尾礦綜合利用工程(尾礦回采)的安全設施符合設計要求并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要求,安全生產管理規范有效,符合安全生產驗收條件。 | ||
報告提交時間 | 2019年10月 |
現場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