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佳順礦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10日,公司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法定代表人許超群,住所位于景德鎮市浮梁縣壽安鎮豐旺村寺前組。經營范圍:建筑石料、石灰石開采、加工、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景德鎮佳順礦業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取得了景德鎮市國土資源局頒發的采礦許可證,證號為C3602002014067130134584。礦山名稱為景德鎮佳順礦業有限公司寺前石灰巖礦,采礦權人景德鎮佳順礦業有限公司,開采礦種為石灰巖,生產規模240萬噸/年,礦區面積0.3975km2,開采深度+300m~+100m。有效期限:貳拾玖年壹拾壹月(自2019年5月31日至2049年4月30日)。 因受林地使用范圍限制,礦山2020年之前可用林地范圍為礦區南側+300m~+190m,企業決定分期建設,一期工程為礦區南側+300m~+190m標高之間的礦體,后期林地使用范圍擴大后再進行二期工程建設。 2020年8月企業委托江西省冶金設計院有限責任公司編制了《景德鎮佳順礦業有限公司寺前石灰巖礦露天開采一期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2020年9月,企業委托南昌安達安全技術咨詢有限公司編制了《景德鎮佳順礦業有限公司寺前石灰巖礦露天開采一期新建工程安全預評價報告》,2020年10月委托蘭州有色冶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編制了《景德鎮佳順礦業有限公司寺前石灰巖礦露天開采一期新建工程初步設計》及《安全設施設計》,其《安全設施設計》于2020年10月29日通過了景德鎮市應急管理局的審查與批復(景應急字〔2020〕77號)。由于施工建設期間,企業將卸料平臺位置調整,于2021年8月委托蘭州有色冶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編制了《關于景德鎮佳順礦業有限公司寺前石灰巖礦露天開采一期工程安全設施設計道路變更說明》,并于2021年8月7日通過了景德鎮市應急管理局的審查與批復(景應急字〔2021〕56號)。 2022年3月企業委托貴州朗洲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景德鎮佳順礦業有限公司寺前石灰巖礦露天開采一期工程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并組織相關專家進行了竣工驗收,于2022年4月11日取得了景德鎮應急管理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景)FM安許證字〔2022〕H0001號),有效期至2025年4月10日。 目前因礦山可使用的林地范圍擴大,范圍主要在礦區中部和南側,使用標高為+300m~+152m標高之間,企業決定根據林地使用范圍擴大礦山開采范圍。 2024年1月企業委托遼寧時越市政工程設計有限公司編制了《景德鎮佳順礦業有限公司寺前石灰巖礦露天開采改擴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采用自上而下分臺階爆破開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和要求,礦山開采改建工程需要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手續,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預評價,以保證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使礦山建成后達到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條件的要求。 2024年1月景德鎮佳順礦業有限公司委托南昌安達安全技術咨詢有限公司對寺前石灰巖礦露天開采改擴建工程進行安全預評價工作。 我公司遵照相關規定和作業指導書要求,組建了項目安全評價組。在認真分析項目風險,收集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及規范性文件、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程、規范的基礎上,到礦山進行了現場實地勘測調查,經對現場收集及后續企業提供的相關技術資料進行分析、整理,并對建設項目投產后潛在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及危險度定性評價,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預測事故后果嚴重等級,采用定性定量的方法分析評價《景德鎮佳順礦業有限公司寺前石灰巖礦露天開采改擴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的建設方案與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技術規范的符合性;對建設項目存在的問題或不足,提出了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按照《安全評價通則》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報告編寫提綱的通知》(安監總管一〔2016〕49號)要求,完成了《景德鎮佳順礦業有限公司寺前石灰巖礦露天開采改擴建工程安全預評價報告》的編制工作。 |